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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1970-01-01 | 栏目:香港 | 点击:

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特别行政区。位处中国的东南端,由香港岛、大屿山、九龙半岛以及新界(包括262个离岛)组成。根据《基本法》,除国防和外交事务外,香港享有高度自治。香港目前的政治制度将会维持五十年不变,以公正的法治精神和独立的司法机构维持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。
 
香港政府的主要施政和行政工作由12个决策局和61个部门和机构执行,大部分职位均由公务员担任。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,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《基本法》选举、并经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产生。
 
香港的经济素以自由贸易、低税率和最少政府干预见称。香港在全球贸易经济体系中排行12,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是中国内地。香港的经济以服务业为主,与内地和亚太区其他地方的联系尤其密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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